安博平台,安博(中国)图书捐赠管理办法
安博平台,安博(中国)图书馆热情欢迎并诚恳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友情捐赠图书、手稿及其它类型的文献资料。为了做好捐赠图书接收、管理和利用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 入藏原则
(1)正式出版物,并酌情接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2)与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发展方向密切相关的各类文献;
(3)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各类文献(以1-3册为宜);
(4)校友著作及名家名作;
(5)其它有入藏价值的特色文献资源。
2 捐赠审核
图书馆将对捐赠的图书根据本馆的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
以下图书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各类违禁出版物;
(2)水渍和破损严重,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文献;
(3)内容低俗或陈旧,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或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文献;
(4) 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3 权益归属
所赠文献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归图书馆所有。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也有权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4 管理办法
(1)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
(2)图书馆在收到捐赠文献后,登记入册;
(3)图书馆对捐赠图书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和加工典藏,另加盖赠书章;
(4)对于珍贵捐赠,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5)图书馆有权调配或转赠相关赠书给其它图书馆、“希望工程”或其他爱心组织,以期获得更好的资源利用;
5 宣传利用
(1)根据入藏文献的特点直接上架或陈列于赠书阅览区等特定区域;
(2)拓展捐赠文献的宣传途径。利用校报、校刊、馆刊、图书馆网站等各种途径, 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的馈赠;
(3)开展捐赠文献的统计工作。定期对数量、价值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4)增加文献捐赠的咨询渠道。积极利用网络、邮箱、电话等工具,开展关于捐赠的来电来访和咨询工作。
6 受赠回执
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我馆将当面、电话、信件或者邮件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邮寄捐赠者请留下姓名、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捐赠证书。
7 受赠方式
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
1.到馆捐赠;
2.邮寄捐赠;
3.大批捐赠可由图书馆派员提取。
受赠统一咨询电话:0371-23658158
联系人: 刘老师 马老师 苏老师
通讯及接收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安博平台,安博(中国)图书馆